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即日起受理申請「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」,提供符合申請資格的15年以上老舊建築物,進行外牆拉皮等修繕改善時的經費補助,每案最高補助金額可達總工程經費75%;另外,2016年也首度將5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設備納入補助項目,盼讓長輩或行動不便者及家屬出入更方便。
 

文章標籤

陳小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